6月15日,“青年在行动——全民反诈进校园”主题宣传活动在重庆市机电工程高级技工学校举行,学校近3000名师生及南岸、九龙坡、巴南、渝中等地高职和技工学校师生代表参加活动。
▲活动现场。受访者供图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活动现场,市全民反诈金牌讲师团讲师、南岸区公安分局反诈民警付敏首先开启了《知诈识诈不从诈》的宣讲。
“青少年已成为电诈分子的主要目标人群,一方面利用其天真诈骗其钱财,另一方面拉其下水使其成为骗子的帮凶!特别是随着对涉‘两卡’犯罪打击力度的加强,被司法机关查处的涉案青少年人数有所增加,而涉案学生中,技工学校和中职、高职学生占比较大。”活动中,他通过电诈形势分析和典型案例解析,用贴合青少年的语言,让在场师生认识到违法犯罪行为带来的巨大危害,了解了防骗知识。
“有人要租用你们的身份证,银行卡,可以吗?”
“身份证银行卡都不能出租!不然就成了骗子的帮凶,损失大了!”在提问环节,现场学生们踊跃举手,回答民警的提问。
最后,在激昂有力的鼓声中,主办单位负责人和同学们一起大声发出了青年反诈倡议:勇敢担当,青春我能行!全民反诈,青年在行动!学法懂法守法,知诈识诈不从诈!
据了解,此次的进校园活动主题为“青年在行动”,由重庆市反诈骗中心、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及中国电信重庆公司联合主办,旨在通过强化警、校、企之间的联动,聚焦青少年学生群体,以金牌反诈讲师团成员作为师资,以防范宣传+警示教育相结合的方式,增强其法治意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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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少年学生涉诈典型案例
手机简易组网GOIP
案例:2023年5月15日,重庆某地公安机关查获钟某天帮信案。某技工学校学生钟某天在学校宿舍内架设手机组网简易GOIP设备,帮助境外诈骗分子拨打语音电话实施诈骗。该钟邀约钟某龙从同学手中购买电话卡十余张,用于实施违法行为,共获利4000余元。初步查明,涉及非法开卡学生13名,涉案手机卡17张。主要组织人员钟某天和钟某龙被行政拘留并处罚款,其余开卡学生被惩戒。
打电话、发短信、iMessage短信、微信等虚拟账号引流
案例:2023年4月11日,重庆某地公安机关破获彭某、李某、皮某帮信案。某职业学院学生李某在抖音上看到一个招大学生兼职的信息,李某邀约其同学彭某、皮某一起在网上加入一个钉钉群做兼职。按对方给到的电话号码,三人通过自己苹果手机imessage发送已编辑好的短信内容,每一条发送成功可得0.2元。期间彭某获利500元,李某获利700元,皮某获利200元。因情节轻微,民警对其进行教育并签订承诺书。
提供银行卡参与跑分洗钱
案例:2023年1月,王某组织某地一职业学校学生杜某某、石某某等人组成跑分团伙,通过聊天软件联系跑分上家为境外电信网络犯罪提供帮助。该团伙共涉案5起,涉案金额25万余元,团伙成员共获利2万余元。目前,王某已被刑事拘留,杜某某、石某某等人被取保候审,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。
开办固定电话供境外嫌疑人使用
案例:2023年2月,四川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丁某、蒋某等人在重庆某地一酒店房间内,通过架设虚拟语音网关连接酒店固定电话,帮助境外诈骗分子拨打语音电话实施诈骗,获利7万余元。通过深挖共抓获团伙成员15名,涉及案件28件。目前,丁某、蒋某涉嫌诈骗罪被执行逮捕,其余人员涉嫌帮信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,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。
出售、出租电话卡、银行卡、社交账号或者其他虚拟账号
案例:刘某学系河北某职业学院学生,与郭某凯长期在北京、石家庄等地收购手机卡,贩卖给电信网络诈骗团伙使用。经统计,郭某凯通过自己及其下线收购、贩卖手机卡3700张,获利人民币5.7万余元;刘某学收购、贩卖手机卡871张,获利人民币1.5万余元。其中一张手机卡被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,导致河北省井陉县一名被害人被骗35万余元。2021年3月,河北省井陉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,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郭某凯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;判处刘某学有期徒刑八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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